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1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计划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行政2名(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各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名(县政务公开办公室1名、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站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县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1名、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2名、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1名、县投资促进事务局2名、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1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1名)。具体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具备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
3.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2016年6月7日前参加工作,在编在岗且编制性质相同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科级);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调(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8日9:00至2017年6月10日17:00。报名地点:临武县人社局一院5楼(原县劳动局),联系电话:0735- 6322849。
2.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16日17:00前在临武县人社局一院5楼(原县劳动局)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郴州市临武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3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选调(选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数,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2017年6月12日12: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命题作文和材料调研报告,总分100分,各占50%。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命题作文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并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由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其名单由县人社局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各选调环节相关信息,选调单位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一律不予递补。
5.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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