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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宣传部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中共衡阳县委宣传部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在机关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度为准);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衡阳智慧党建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你好衡阳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予以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衡阳县西渡镇红旗路9号县委大院1栋4楼412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刘越,联系电话:0734-6811221。
网上报名邮箱:2584219044@qq.com。
(3)报名要求:免费报名,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衡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需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则将以上四个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公章。衡阳县委宣传部进行复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6.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由衡阳县委宣传部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7.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8.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选调人员建议名单,报衡阳县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试用人员,按程序公示。
9.试用。试用期3个月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10.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衡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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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县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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