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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1.法官助理2名;
2.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三、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岗位上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法官助理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身体健康;
(2)在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年来有单位异动的应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上述工作年限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3)现任职为副科级、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等级职务、职级层次)以下;
(4)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8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8日以后出生)。
2.司法警察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身体健康;
(2)在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年来有单位异动的应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上述工作年限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B1及以上驾驶证,属在职在岗法警,在省法警总队组织的本人最近一次集训中体能测试合格;
(4)性别要求男性,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8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8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政治部707室,联系及咨询电话0746—8324337(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1月22日。
3.报名材料:
(1)《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正反两面打印,须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当场审验后返还本人);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4.资格审查:我院将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隐瞒或不如实报告不得参加选调的条件参加考试,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法官助理职位笔试范围侧重法律知识,司法警察职位笔试按照有关规定侧重业务知识,分开进行测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需满足以下身体条件:在省司法警察总队组织的本人最近一次集训中体能测试合格),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入围名单将在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7名。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递补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由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方案原则上应包括:1、查阅本人档案核实年龄、学历、身份是否符合报考要求;2、与所录用人员分管或主要领导面谈,了解所录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参加。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由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与调入
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考生因身份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区纪委监委驻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受理电话0746-832405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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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YY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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