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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21年度辅导员岗位(人事代理)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1-10-23 14:51:40    来源:人事处    作者:宏政教育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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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管的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在湖南省湘潭市。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辅导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http://rsc.hnucc.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2,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以压缩包(命名格式“人事代理+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njyzzrsc@163.com。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不接受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重要时政和写作,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能力,总分100分。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栏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无法办理入职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由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同岗位同职级事业编制教职工待遇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委托代理机构明确的缴费标准执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参照学院事业编制同类岗位执行。

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离职证明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662802 (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662805 (学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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