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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引进特殊人才和名优骨干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殊人才10人,名优骨干教师30人(其中小学教师8名、初中教师14名,高中教师8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选聘岗位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政治 | 体育 | 特殊人才 | ||
小学 | 4 | 4 | 10 | ||||||||
初中 | 3 | 1 | 2 | 1 | 1 | 1 | 2 | 1 | 2 | ||
高中 | 1 | 1 | 1 | ||||||||
稻田中学 | 高中 | 1 | 1 | 1 | 1 | 1 |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前)与选聘岗位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中学体育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校任教经历即可),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特殊人才(无学科要求)
(1)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劳动模范教师;
(2)近五年内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首席名师;
(3)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4)从事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园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者。
特殊人才享受以下政策:①免试教;②其中,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应聘成功者,若配偶为在编在职教师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随调。
2、名优骨干教师
(1)近五年内由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
(3)具备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班级等奖励;
(4)应聘中学的教师要求有两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生物、地理学科任教初二参加会考视同毕业班任教经历),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5)近五年内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6)“省培”及其“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成员、省中小学校长高端研修班成员。
(7)应聘中学体育教师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曾获得国际级健将、国家级健将、国家一级运动员;②曾在中超或中甲踢球的退役职业足球运动员;③曾在全运会中获前八、省运会中获前六、省级及以上锦标赛获前三的运动员;④指导学生获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前三的教练,或在全运会获前八、省运会、市运会获得前三的教练;⑤在市运会、省运会或中国足协组织的足球比赛中获中学男子组前六的教练。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英语、体育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 2 月 22 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选聘公告在雨花区政府网、长沙教育信息网、雨花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4日(9:30-11:30、13:30-17:00)
2、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体院巷1号)。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提供所有证件、证书、刊物等原件,并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3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近五年所有获奖、培训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
(1)2017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凭《评审表》或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职称过渡后暂未换领新版《职称证》的凭原《职称证》报名;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三)资格初审
1、 每个聘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
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聘计划。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3、面试地点及考场等安排,将在雨花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并按时参加。
(四)面试
1、面试采取面谈和试教方式进行。
①面谈组织评委与应聘者进行逐个交流,从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教学思想、职业操守、言谈举止、形象气质等各个方面给予评定,面谈满分100分,计算平均分作为面谈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面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试教人数。
②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组织评委听课,试教满分100分,计算平均分作为试教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符合报考特殊人才岗位者免试教,面谈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1、特殊人才综合成绩=面谈得分×100%。
名优骨干教师综合成绩=面谈得分×40%+试教得分×60%。
2、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特殊人才类的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最高荣誉等级排序确定,名优骨干类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两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两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选聘岗位空缺。
资格复审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的原件。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选聘条件,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0731-85880212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1-85881033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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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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