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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怀人社函〔2018〕46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县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职数、岗位及服务期限
(一)招募职数:“三支一扶”扶贫服务人员3名。
(二)招募岗位:
招募单位 |
服务 项目 |
计划数 |
最低 学历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年龄 要求 |
其他条件 |
新晃侗族自治县所属 乡 镇 |
扶贫 |
1 |
全日制大专 |
不限 |
不限专业 |
30周岁以下 |
具有新晃户籍 |
1 |
经济财务类、工商管理类 |
||||||
1 |
电子、信息、计算机类 |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四)年龄界限计算: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含14日)。
(五)新晃县户籍要求在公告发布日(2018年5月2日)前具有新晃县户籍或系新晃县生源。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人员以及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8日。
2.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705室);联系电话:0745—6222049。
3.凡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持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准考证于2018年5月24日至5月25日在报名处领取。
3.笔试内容:
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自然科学、人文历史、经济常识、政治常识、道德建设、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分值:100分。
5.考试时限:120分钟。
6.招募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若达不到比例,经请示县招募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不予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募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五)上报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后体检,体检合格后培训上岗。若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五、招募人员待遇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的待遇、管理以及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按照湘人社发〔2016〕34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745—6267268)。
2.未尽事宜,由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新晃侗族自治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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