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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市创建办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主要从事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务筹备、活动组织、督查考核和网站维护管理等日常创建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思想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2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5年1月22日至1995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各类应用文体,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沟通能力。
4.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①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包括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②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③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报名时间:1月17日上午8:30—1月25日下午17:30;
②现场报名地点:湘潭市创建办(湘潭高新科技大厦7楼701室);
③网上报名邮箱:xtwenming@163.com ;
④报名者填写《湘潭市创建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个人简历等材料。
2.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时可适当降低。
①笔试试卷将聘请专家出题或请第三方机构命题;
②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申论》占60分,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③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创建办领取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主要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合成及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7.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采用适当方式进行考察,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8.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55557585,监督电话:58583203。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和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湘潭市创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1.
湘潭市创建办
2018年1月16日
YY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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