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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2018〕5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驻村及城乡社区辅警)共114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辅警职位、计划及具体要求《古丈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岗位表》如下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公安工作,支持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工作;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至2001年1月1日出生,现任和担任过村(社区)主干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现任和担任过村(社区)主干的,可以放宽到初中学历;
(五)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较大身心疾病,无违法犯罪前科及纹身;
(六)招聘人员户籍信息以2019年1月1日之前户籍信息为准;
(七)在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现任村主干、现任派出所辅警、现任兼职辅警、退伍军人、大专以上毕业生;
(八)现任派出所辅警(巡特警、看守所、拘留所及局机关辅警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罚的或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及现仍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信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茶乡古丈”微信公众号、“古丈公安”微信公众号、“湘西为民监督群”和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2月10日。
2.报名地点:招聘岗位辖区派出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古丈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先到所在村(社区)党支部进行资格初审,出具意见,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再到招聘岗位辖区派出所进行报名和资格再审,并交近期2寸免冠照2张。全县各建制村和罗依溪、河西、龙鼻社区辅警岗位只能由本村(社区)户籍人员报考或由居住在该村的人员报考,居住在该村的由村出具证明,派出所调查核实。报考县城各社区职位的人员限本县户口或居住在县城的人员,凭户籍或本人在该社区内的居住证、本人(或配偶)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报名。属现任或担任过村主干人员报考的,需提供镇政府出具的任职证明。属现任兼职村辅警、现任派出所辅警报考的,由县公安局审查确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村(社区)党支部、报名点派出所、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前资格初审、报名时资格再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2月15日9:00至2月16日12:00上班期间到报名地点(招聘岗位辖区派出所)领取。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基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等知识。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在笔试成绩基础上给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每人加10分,给现任其他村主干、现任派出所辅警、现任村(社区)兼职辅警、退伍军人、大专以上毕业生每人加5分(不重复加分)。综合成绩在“古丈公安”微信平台和村(社区)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由县公安局组织进行。政审合格人员定为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是现任村主干的,需按组织程序办理辞去现任职务手续,方能聘用。聘用由县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一年签订一次,签订合同后成为县公安局临时聘用人员。
五、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福利性待遇组成。工资及福利待遇(含生活补助、奖励工资、服装、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遇)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辅警待遇与村(社区)干部待遇不能重复享受。
六、考核管理
“一村一辅警”坚持驻村开展工作,接受镇党委、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双重领导,由县公安局实行绩效考核管理。驻村辅警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公安局制定的《古丈县驻村辅警管理考核办法》。凡绩效考核管理不合格的,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古丈县驻村辅警管理考核办法》的,由县公安局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领导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古丈县“一村一辅警”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由县纪监委驻县政法委纪检组监督。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407437866 祁警官
15007417007 张警官
13574307099 张警官
监督电话:4722312、4722753
原标题:古丈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辅警” 公告
古丈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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