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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长沙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9日12∶00。宏政教育考试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从事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帮代办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1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技巧,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普通话标准。5.年龄在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俱佳。
6.服从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日常管理及岗位调整安排。
7.有以下情况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录用。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网络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以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扫描件。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9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7日10∶00至9月9日13∶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0日10∶00至9月12日8∶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7.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六、笔试、考核及总成绩核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业务知识、文字表达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暂定9月12日进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3.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资格复审时间设置在考核当天,考核暂定9月13日进行,考生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5.考核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核设置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对象不进入体检环节。
6.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考核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递补最多不超过 2 次;如决定不予递补,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体检由我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我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的考察。
2. 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如决定不予递补,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聘用和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公示时间共5天,无异议后发出聘用通知,由相关劳务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3.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不低于5万元/年(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餐补贴等)。
十、其他
1.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用。
2.监督单位: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监督电话:0731-83601966。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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