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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财政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和中共湖南省财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四)坚持依法依规、严守纪律;
(五)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6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hu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7日8:00至2020年10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入口见湖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①应聘人员在指定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所需纸质材料可以通过扫描或拍照上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湖南省财政厅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职位要求等,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将一并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予以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以准考证明确的内容为准。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考材料原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处事能力,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由湖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由湖南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意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由湖南省财政厅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和中共湖南省财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湖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0731-85165951
监督电话: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0731-85165154
中共湖南省财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731-85165129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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