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各位考生:
现就2017年湖南省定向湖南大学选拔选调生面试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及以上的考生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4月13日14:30-18:00和4月14日8:30-12:00,地点:湖南大学东楼211室。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本人当面提供以下资料:1.《湖南省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经院(系)党组织、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盖章;2. 身份证、学生证原件;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以及获得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鉴于选调对象将于2017年7月底前报到上班,考生应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4月16日,面试地点为岳麓区滨江小学(银双路与湘岳路交汇处)。考生入场时间为7:30—7:55,超过7:55不得进入校门。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迟到或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不得与外界联系。
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实行分组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平行分组,确保各组考生中笔试成绩高分与低分平均分布。具体分组名单于面试当天面试前在考点公布,请考生按分组进入各自候考室。考生现场得分按以下公式换算成标准分,用于计算综合成绩。换算公式为:面试标准分=面试现场得分÷本组面试现场最高分×本校各组面试现场最高分的平均值。面试标准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三、其他有关事项
鉴于这次定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选拔选调生工作,学生参与积极性高,笔试人数较多,为选拔更多优秀人才,经研究,拟在征集考生志愿的基础上,另外适当增加省直机关选调生计划(不超过100名,在乡镇锻炼三年后,安排到省直机关工作),适当增加市州直机关选调生计划(不超过100名,在乡镇锻炼两年后,安排到市州直机关工作),从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中择优选拔。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选调补充志愿表》(见附件),明确是否愿意列入到乡镇锻炼三年的省直机关选调生或市州直机关选调生;既可填报其中一个志愿,也可填报两个志愿。志愿列入市州直机关选调生的,须选择一个具体市州。《选调补充志愿表》纸质版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到乡镇锻炼三年的省直机关选调生的岗位安排、培养措施、生活补助等,按到乡镇锻炼两年的省直机关选调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市州直机关选调生的管理、培养按有关政策执行〔详情可到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公务员招录及委托考试”栏目查阅2017年3月11日发布的《湖南省2017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选拔选调生公告》〕。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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