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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为品质星沙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经星隆市政公司研究,决定面向长沙县内公开选聘男性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制定有关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道路桥梁和给排水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具有长沙县户籍或在长沙县购房常住人员;
3、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专业证书的优先;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220办公室
联系电话:13787176888
2、报名与资格初审
只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在长沙县购房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本人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时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真实填报个人信息,记住报名序号。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终审,并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请妥善保存,资格终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星沙街道办事处网站或来街道办事处220办公室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星隆市政公司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生。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地点为星沙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5、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疾病影响录用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六)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收到反映的,由公示机关进行调查,对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有关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采用底薪加绩效的方式确定工资待遇,底薪为12万/年,绩效考核评为称职及以上的奖励1万/年,节假日和晚上加班据实按相关标准计算,但最高全年加班费不超过1万元。五险一金按相关政策标准购买。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录的专业技术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劳务派遣制度,应遵循“公司管理、单位用工”的合同用工模式,招录后由第三方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招录后的人事代理服务工作。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星隆市政公司组织实施,星沙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0343(星沙街道党政办)
0731-84020895(星沙街道纪工委)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星隆市政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星隆市政公司2018年5月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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