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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7年7月长沙县大学生村官择优定编招聘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体检通知
请入围2017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报考县委党校招聘岗位和县纪委选调岗位外)体检的考生、入围2017年7月长沙县大学生村官择优定编招聘体检的考生和入围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的考生,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半身照片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及体检费(350元,请自备零钱,由体检医院收取),于8月31日(本周四)上午7:30到原长沙县人社局(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175号)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注意事项:
1、体检前2日保持正常的休息和饮食,勿饮酒和吃油腻辛辣、高蛋白、高糖饮食,保证良好睡眠;体检前晚20:00后禁食(可少量饮水),检查当日空腹采血、空腹B超。
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女性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和低跟软底鞋,勿穿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
3、月经期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提供近期医院怀孕检查诊断报告,勿做X光检查。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纪律要求:
1、必须在7:15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前往医院,逾期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准擅自离开队伍,家属不得陪同,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其体检资格。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4、进入体检场所后,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和身份,否则工作人员将宣布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结束后,请考生近期内尽量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
原标题:2017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7月长沙县大学生村官择优定编招聘、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通知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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