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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市局本级(不含城市分局及(市)县公安局)招聘法律顾问5名。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3.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政府部门法制事务,愿意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4.在刑法学、行政法学、民商事法学、诉讼法学领域从事教学、研究或司法实务、法律实践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
5. 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执业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律师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工作内容
1.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评估等;
4.参与以本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提出法律意见;
5. 参与重大刑事案件、涉警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6.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非诉法律事务和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7.参与国家赔偿及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8.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9.维护聘用单位民警、辅警执法活动的一切合法权益;
10.本单位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本次选聘仅接受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不含休息日)。报名地点: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行政法规大队(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八楼843室,联系电话:28683163)。
报名须填写报名表,提供学历证书、职务职称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查,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从业律师事务所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文件以及学历证书、身份证、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选聘工作小组派出考察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报告。经选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市局法制支队按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市局局务会决定。
5.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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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
2021年7月9日
原标题:株洲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zhuzhou.gov.cn//c14214/20210709/i1724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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