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长沙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3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586万元,图书馆藏书130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员工994人,教职员工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96人,博士169人。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43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长沙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艺术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及待遇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年龄53岁以下,即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48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骨干年龄45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如有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业界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教学科研岗位,特别优秀的紧缺学科专业人才,报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3、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副教授的,其本科和硕士均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毕业,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的,其本科、硕士及博士必须有两个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毕业且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长沙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
6、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17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的原件或毕业学校所开具的学位公示证明,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26日。
(3)报名、缴费方式
①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只接受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学院一办公楼4003室。
网络报名由报考人员登陆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csu.cn/zpsys)进行网上报名。
②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4月24日9∶00至4月26日17∶00
③上传的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④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精神,参加笔试人员每门考试科目缴纳考试费45元,采取网银转账的方式在报名网站缴费,未按时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者视为报名未成功,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示】因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公告信息。
2、技能测试
报考体育教学部教学科研岗、财务管理岗、信息管理岗、新闻宣传岗的,需参加技能测试,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技能测试的时间为2017年5月3日。技能测试结果公示时间为5月4日-8日。
3、笔试
(1)岗位学历或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不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核;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需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应聘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其他专业技术、法律事务、新闻宣传、英语翻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一门;应聘校园管理、党政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应聘学生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而定,考试大致范围4月20日左右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4)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5月13日,报考人员于5月9日8∶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的合成:应聘学生管理岗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成绩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为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考生可在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csu.cn/zpsys)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8:30—12:00,14:30—17:00)向长沙学院人事处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31日(8:3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查分结果。
(7)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安排
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其资格审查于5月4日-5日进行。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为笔试入围人员。校园管理、学生管理、党政管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总数1:5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总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均可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名单及具体安排于 6月1日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2)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参加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5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在长沙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A.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和已获得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B.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C.应聘学生管理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D.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
(4)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5)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学院网站发布。
(2)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方式包括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由试教和专业问答组成。
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应聘实验技术、其他专业技术、新闻宣传、法律事务、英语翻译、学生管理、校园管理、党政管理岗位的,考核由专业问答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3)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时间拟定为2017年5月6日,地点另行通知;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核时间拟定为6月10日,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小组在应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6)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6、考核总成绩的合成
参加笔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
岗位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或教授、副教授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7、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8、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9、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82、84261360
2、监督电话: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7
3、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shrss.gov.cn
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csu.cn/zpsys
原标题:长沙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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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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