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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接收的本科毕业生须为一本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境外知名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校医院除外);接收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最终学历须为一本院校或境外知名大学毕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unnu.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5月24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unnu.edu.cn/),点击“人才招聘”栏目中“教辅行政人员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应聘者携带《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确认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红楼宾馆大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应聘管理岗位:采取笔试与复试(复试包括作文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5%、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5%(其中作文考试占30%、面试占35%)。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
复试(作文考试、面试):作文考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作文考试人选,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入围作文考试。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作文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与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30%,面试占3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复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1: 3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复试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实验技术岗位进行实验操作,其他专技岗位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与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校医院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 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注意关注。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校医院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其他岗位以复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形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实行试用期,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校内相关福利参照编制内同类岗位同类人员标准,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为企业养老保险)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标准办理;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聘用人员的党团关系、工会关系、计生关系由学校负责管理。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其职称申报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岗位情况和个人表现等进行聘任;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其职级的晋升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岗位情况和个人表现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聘用人员子女入学享受编制内工作人员同等政策。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406(学校监察处)
原标题: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辅和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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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辅和管理人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师范大学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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